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項目名稱:合肥市工程技術學校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教材采購供應商遴選項目
開標日期:2024年7月8日
合肥市工程技術學校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教材采購供應商遴選項目中標結果公告如下:
中標成交候選人名稱:合肥皖教書刊發(fā)行有限公司
中標折扣率:75%(中職思想政治、語文、歷史三科國家統(tǒng)編教材按95%結算)
項目單位:合肥市工程技術學校
地址:巢湖市半湯路15號
聯(lián)系人:蔣老師
聯(lián)系電話:18656456538
招標代理機構名稱:安徽華正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地址:巢湖市半湯路51號
項目負責人:李工
聯(lián)系電話:13675653939
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
若投標人(供應商)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公告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質疑,聯(lián)系電話:0551-85226852,質疑函中應明確提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與理由。
二、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據(jù)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、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2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標段號(如有);
3、被異議人名稱;
4、具體的異議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提起異議的日期。
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異議人需要修改、補充異議材料的,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;
2、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4、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查證的;
5、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6、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。
特此公告。
2024年7月8日